2009年1月13日 星期二

Windows 7 測試版安裝及繁體中文化分享~

Windows 7正式後,Vista確定變成一個美麗的錯誤了!
如同ME的出現,造就了XP的成功~
(蓋茲看到這具一定很爽吧! XD)
改掉Vista被人詬病的資源耗用、警告太多等問題,
披著Windows 7 皮的Vista骨,要再度挑戰世人了~
秉持著嘗鮮的態度!我當然也要來玩玩看囉~~~

不久前微軟公佈了新一版的Windows 7 測試版本(7000版),
造成自家伺服器當機(真糗XD)但下午隨即修好,
我也迅速的下載了一份!嘿嘿~BT無敵!!!
且我是裝在華碩的的Eee PC 1000H 上喔~

若需官方下載點,請至
http://www.microsoft.com/windows/windows-7/beta-download.aspx

語言部份,似乎有幾種選擇,但對我來說,還是乖乖下載英文版吧~~


一般電腦應該還是下載32位元版本的,像我也是~
而且我只是無聊測測,所以我就本它裝在Eee PC上,居然!!!可以裝耶~~~
真是車太炫~~~ XD

且也找到中文化的免費軟體
MIRCO-Duo(微剋多資訊廣場)提供,Windows 7 繁體中文語言包0.975版
原文下載網址:
http://www.microduo.tsk.tw/viewthread.php?tid=143&extra=page%3D1
(需申請免費會員並回覆,才可免費下載~)
檔案僅7.5M,比起官方的207M還少!還精簡!!!
(我下載了官方不能用,便懶的再重新下載一次~好險微剋多版本很讚~)

如果你準備安裝~可還還缺一項東西喔~
序號!!!但也好險!因為適用的人太多!網路上也發現了快速申請的方式...嘿嘿嘿~

第一步:
先到連到 http://www.badongo.com/file/12878514 網站,以Live ID登入(就是你在玩MSN的帳號啦~)

第二步:
複製以下的網址,貼到網址列,並進入該網頁~
32位元:
https://www.microsoft.com/betaexperience/scripts/gcs.aspx?Product=tn-win7-32-ww&LCID=1033
64位元:
https://www.microsoft.com/betaexperience/scripts/gcs.aspx?Product=tn-win7-64-ww&LCID=1033

第三步:
如果出現錯誤(error)字樣,請按F5更新網頁即可~(98/1/12有出現)
目前應該是可以直接獲得了~(98/1/14以不會出現!)


第四步:
抄起來~快去激活你的暈倒妻吧!!!
(大陸用語有時蠻好笑的XD)


安裝 Windows 7 硬體需求:
  • 處理器:1 GHz 32 位元或 64 位元處理器
  • 記憶體:1 GB 系統記憶體
  • 硬碟機:16 GB 的可用磁碟空間
  • 視訊卡:具有 128MB 記憶體可支援 DirectX 9 圖形 (才能啟用 Aero 佈景主題)
  • 磁碟機:DVD-R/W 光碟機
  • 網際網路連線 (以下載 Beta 版並取得更新)

參考連結:
[民生工具] 28 款可在Windows 7 上執行的免費軟體
@『硬是要學』網站
http://www.soft4fun.net/article.asp?id=516


更新:
1.預計98/4/10發佈RC版
2.預估年底前正式發行

2009年1月10日 星期六

全民瘋消費券 領取地點大公開

終於到了要領消費券的時候了~
前幾天公佈查詢網站http://3600.moi.gov.tw
網站幾乎是當機頻頻~怎麼連都進不去!
終於,到了下午主機似乎比較穩定了~

今天,郵局也開始發送『領取通知單與委託書
如果你還是沒有拿到的話,也沒關係
上網查一下,也可以知道領取地點喔~

第一招:
首先連到消費券專屬網站
http://3600.moi.gov.tw
請在中間的地方,輸入您的戶籍地址,即可查詢領取地點~



第二招:
或點選中間的『』,輸入身分證查詢也可以~


若有需要委託他人代理,記得是先填寫『委託他人領取委託書

最後提醒幾點注意事項,請大家注意囉~~~
◎領取消費券請攜帶:通知單、身分證、印章
◎消費券發放日期:第一階段98年1月18日
◎98年3月31前出生,並在當週上班日以前(4月3日)完成戶籍登記的嬰兒,可領消費券
◎外籍配偶請於98年1月18日至指定發放所領取消費券
◎1月18日未領取者二階段請於2月7日~4月30日營業日至指定郵局領取
◎1月18日起,請儘可能依通知書建議的上、下午時段至發放所領取,避免擁擠。

◎消費券諮詢中心
市話免費專線:0800-88-3600
手機付費專線:02-412-3600

2009年1月3日 星期六

中央社:網拍詐騙案成大宗 刑事局提醒注意

威廉評析:
關於購物網站的詐騙,我前幾天也有接到.....
跟大家分享一下,以免大家又遇到!!!

話說快下班的時候,一通莫名的電話打了進來
『你好,你之前有在我的網拍買了一個東西,但匯錯帳號了』
『你匯到了我的供應商帳號。這帳號只要你會多少,以後銀行每個月都扣同樣的款』
『你以後會再到我的帳號消費嗎? 如果不匯我請銀行幫你取消好了!』
『你告訴我你那張信用卡後面的電話,我打去請他們取消』
好,我聽到這就很奇怪了...
1.供應商? 我買的個人二手出清品!哪來的或需要供應商來供應?
2.銀行每月扣款?! 這更不可能,如果可以這樣,台灣消基會早就炒翻天了
更何況銀行根本不提供這種服務,連我A帳號要固定匯到我B約定照號都很麻煩了!
3.跟我要電話?! 這更不對邏輯,他應該是要去向他的承辦銀行通知吧!

下了班,我跟我同事講,他馬上說『是詐騙電話!!!』
我想想.....也是耶!
這時電話又來了....顯示的是我剛剛報的電話號碼...
『你好,我是xx銀行,剛有賣家打來說你要取消匯款』
『啥?沒有阿!』
『沒有?...那你沒有要辦取消匯款的手續嗎?』
『沒有阿!那是啥?!』

XD 因為我已經被提醒要小心詐騙,而且有一點很重要!

就是...兩通電話的背景聲音都相同!!!
所以,下此請大家先報錯的,看他會不會真的用錯的號碼顯示給你看,如果是,就真的是詐騙了!
詐騙手法又翻新,請大家小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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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
〔中央社〕刑事警察局今天表示,由於政府宣導反詐騙及匯款限額,遭傳統通知中獎詐騙案有下降趨勢,不過,近來歹徒轉移目標到「宅男」、「宅女」喜愛的網路拍賣,網拍詐騙案愈來愈多。

刑事局指出,基隆市一名陳先生日前於拍賣網站購物匯款新台幣4500元,卻未收到所購物品,當時並未向警方報案,也未向拍賣網站反映,不久卻接到自稱是拍賣網站的客服人員電話告知,「對方已經被警方逮捕,現在要退你錢。」

刑事局指出,目前比較流行且大宗的是網拍詐騙,歹徒掌控民眾心態,以低價賣高價物品,民眾匯款有去無回,且有時認為損失金額不高,怕麻煩不想報案;有時,歹徒則結合低價手法再加上「假退款真詐財」,多次向受害者行騙。

刑事局呼籲,俗話說「急事緩辦」很有道理,就算歹徒說到天要塌下來,民眾也不要恐慌,務必先行查證再查證,110報案電話和165反詐騙專線是諮詢的好對象,請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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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25更新
今天發現也有人也有接到同樣的詐騙電話,他的思維比我清楚~ ^_^
我把他一些不錯的觀點鐵給大家分享~

1. 轉帳付款並沒有什麼錯誤導致分期付款的事情,12期分期付款只有使用信用卡刷卡才會發生。
2. 如果接到0800開頭的自稱客服人員的電話,那一定是詐騙集團偽裝的電話號碼,因為0800免付費電話是提供用戶查詢,卻無法撥出。


原文:http://bluehail.pixnet.net/blog/trackback/bf295f343b/25331368

工商時報》部落格報明牌 金管會開罰

威廉評析:
搞不懂這政府到底怎麼了!!
一個市場要活絡!當然需要很多人參與,很多人推廣
現在,把一堆人的嘴堵住,不讓他們去向大眾"傳道"!!
那怎麼有人會來信仰了???

如果是從業人員因為利益迴避問題,可以向他開罰
但一般老百姓卻說要"移送法辦"???
是嫌成交量太大市不是阿?要散戶退場?!
真是一整個亂搞阿!人民都是壞人!
動不動叫要抓起來是嗎?!
那以後有名的財經部洛格、或是網路股友會、甚至是營業的投顧網站
是不是都要關閉啦?!

.......我想,這四年大家還是乖乖的,不要做無謂的對抗!
我也得把我的網誌下一下了...
囧rz


2008-12-26 工商時報 【彭禎伶/台北報導】
 在部落格發表自己對股市預測或推介,要十分小心!證期局昨(25)日對日盛證券業務人員吳沛璇開罰,停業3個月,理由是,吳沛璇在自己部落格上,研判多種金融商品的未來價位,並有勸誘買賣的意思,這也是金管會第一宗對部落格上的言論開罰。

 證期局表示,如果是金融從業人員,在部落格上發表類似臆測及推介,金管會就直接開罰,如果是一般民眾預測股價、推薦個股等就移送法辦。

 由於現在許多人都有自己的網路部落格,發表自己的心情、看法,許多理財人員也透過部落格,與客戶聯繫感情、交換新的資訊;吳沛璇即是利用網路部落格,有臆測股價、推介國內未核准商品的情況,被他人向證期局檢舉,證期局從其部落格發現有明確事證,加上是證券從業人員,於是開罰。

 證期局是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日盛證券,停止吳沛璇3個月執行業務。證期局表示,網路上發表對股價或個股的看法,可能會違反投信投顧的相關辦法,若有協助下單或其他行為,本身又不是券商的話,更可能是刑責。

 未來如果有非金融業者在網路上臆測股價,證期局無法開罰,就只能移送法辦。

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0,4442,content+120604+12200812260045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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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附上金管會的處罰明細...
http://www.fsc.gov.tw/news_detail2.aspx?icuitem=5254500

伍、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人員違反證券管理法令之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97年12月25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人員吳沛璇。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56條、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14款及第22款之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人員吳沛璇有在其個人網路部落格以理財專員之名義,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連動債等多項金融商品未來交易價位之研判,並表達勸誘買賣之訊息,及招攬未經核准之有價證券或其衍生性商品之情事,核已違反證券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該公司停止業務人員吳沛璇3個月業務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