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我要報料》廣告不實 國軍有變形金剛???

如果說這是國家機密,我不反對
但都打廣告了~沒有就是沒有~
不然閱兵叫出來看看阿!!

廣告不實啦!
這不是變形金剛!這不是變形金剛!~~~

98年國軍招募影音廣告 變型篇完整版60秒

(引用自:http://www.youtube.com/watch?v=EpAvEX2tsr8)

2010年5月22日 星期六

[開箱] 巨無霸遙控器~~~

話說每次我阿嬤都說遙控器的字太小
要轉台或調聲音都看不到.........................

就在今天,我在BNQ逛街,遠遠就看到了有賣搖控器
因為...超大一個!!!好炫~~~


來張對照表給大家聞香~~
忘了作疊疊樂~XD

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辛心知我薪...

最近常常聽到關於薪水的事情
『工作快5年,看新進人員一樣薪水』
『我月薪也是比我老婆少,工作10年才比他多』

最近聽到一個更慘的
『我女兒研究所畢業,到X美工作,薪水和他一個沒有讀研究所的同學一樣薪水,且他同學工作兩年了也沒加過薪』
這社會真的這麼停滯不前嗎???

來看一則新聞,『98年平均薪資少了4.31%,歷年最大減幅(2010/02/23)』
內容說到『主計處22日發布98年12月暨全年薪資與生產力統計結果,98年全年受僱員工人員平均為633萬1千人,較97年減少3.92%;全年每人每月平均薪資為4萬2509元,較97年減少4.31%;經常性薪資3萬5860元,也減少 1.55%,三者減幅均創民國69年以來的最大減幅。 』

話說我的薪水也沒有達平均耶.........................(>___<)


(圖片來源:網路‧蘋果日報)
(資料來源:網路‧蘋果日報)

註:平均薪資是指受僱員工每月經常性薪資及非經常性薪資的報酬總額

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

蘋果》淡海輕軌敲定 吸24萬人入住

威廉:
淡水,最大的問題不是海砂屋,而是交通
去過淡水的人都知道,只有一條路!
假日去,不塞車才怪,基本上我沒有開汽車去過
因為我不想再紅樹林坐車看風景.........
要開第二條路,連進淡水,比起開發沒有人住的新市鎮
我想應該更急迫吧!!!

2010年05月11日蘋果日報 【陳 蔚、楊雅靜╱台北報導】
行政院經建會昨通過「淡水捷運延伸線可行性研究」案,確定淡海輕軌優先開發從紅樹林站出發後、沿登輝大道至淡海新市鎮各區的綠山線,評估最晚於二○一八年完工,可望帶動二十四萬人口入住。

根據交通部建議採行的整體路網線方案,淡海輕軌包含綠山線與藍海線,路線全長約十四點三五公里,總經費共一百一十八點七億元,其中綠山線初步規劃約九點六八公里,所需經費約九六點九九億元;藍海線規劃經費則為二十一點七一億元,則尚未確定動工時程,目前傾向於先建綠山線,等綠山線完成後,再建藍海線。

交通部高鐵局組長王祺財表示,藍海線從淡水鎮出發後至漁人碼頭,所經街道較小、未來發展阻力可能較大,考量隨著綠山線建置完成,成功經驗將有助於推動建設藍海線,因此先開發阻力較小的綠山線。至於經費來源,目前規劃分別由內政部營建署新市鎮開發基金出資五十八點二三億元、交通部及台北縣政府各負擔二十四點六五億元及三十五點八二億元,總經費達一百一十八億元多。台北縣政府並允諾擔任後續營運主管機關,自負後續營運盈虧之責。

淡海輕軌捷運延伸線方案內容:
下圖〉 資料來源:台北縣交通局
下圖,資料來源:經建會(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502480/IssueID/20100511

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蘋果》北市公寓未裝火災警報 開罰

威廉:
要花一筆錢囉.......
且我記得之前是說一個格間要裝一顆
所以三房兩廳一衛浴,要裝6個
買中間價500的,也要3000元
根本就是變相的直接開罰3000元嘛.....
當我們白癡啊....................
何不把大型活動及宣傳經費,直接拿來補助不是更好


2010年05月06日蘋果日報【許麗珍╱台北報導】
台北市供居住的建物、場所,將須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否則開罰。北市現有五萬戶五樓以下老舊住宅未裝警報器,市府擬訂的《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最快九月通過,屆時出租住宅勸導一年,未裝設即開罰,自用住宅則有五年勸導期;北市也是全國首個住宅不裝警報器將處罰的縣市。最高將罰3萬元

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科長莫懷祖昨表示,消防署現今規範四款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價格自三百至兩千元,《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通過後,將針對非自用與自用住宅,各給一年和五年勸導期,非自用的出租房舍、招待所等因涉營利,勸導一年後開罰,也會編列兩百萬元補助北市兩千多戶低收入戶來裝設。

時程:最快99年9月實施
規範:北市供居住的建物場所,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由管理權人每年檢測,預估北市現有5萬戶5樓以下老舊住宅未設置
罰則:暫訂違者開罰6000~3萬元,但將研擬調降
勸導:自用住宅將有5年勸導期、出租住宅勸導 1年
爭議:消防署規範4款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但依面積、隔間、樓層不同,裝設效果、入戶稽查方式仍待討論
資料來源:北市消防局(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91317/IssueID/20100506

參考連結:
火災預防工作邁入新里程碑 臺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 可望本會期完成立法程序
http://www.tfd.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8&article_id=6130&keyword=%E7%81%AB%E7%81%BD%E8%AD%A6%E5%A0%B1%E5%99%A8&date_start=&date_expire=&title=&content=
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北市消防局將有補助
http://www.tfd.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8&article_id=6498&keyword=%E7%81%AB%E7%81%BD%E8%AD%A6%E5%A0%B1%E5%99%A8&date_start=&date_expire=&title=&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