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6日 星期二

生技技術股 發行價可低於面額

生技技術股 發行價可低於面額
【經濟日報/記者謝偉姝/台北報導】

2007.03.05 03:29 am


行政院指示經濟部,全面檢討現行公司法對知識型產業的限制,不排除鬆綁公司法相關規定,包括參照美國發展經驗,允許技術股以低於面額發行。

台灣目前主要的知識型產業是生技產業,知識型產業強調創新研發,但因擁有的是無形資產,價值難以確定,且受到公司法有關資本架構安排的限制,行政院認為,要讓知識型產業成形,公司法已到了不得不全面檢視的地步。

行政院財經小組日前討論後,認為現行公司法關於資本相關安排的彈性不足,與美國等先進國家相比,不利知識型產業在台灣設立公司,也影響到往後上市櫃以及產業的發展,因此指示經濟部全盤考量,並檢討現行公司法對知識型產業資本形成產生的影響。

據了解,經建會三年前即曾研議鬆綁生技業技術股的相關規定,允許技術股可低於面額發行;行政院認為,生技產業目前已成熟,必須全盤檢視公司法,以尋求彈性處理資本安排的空間。

在尚未修法前,行政院也指示經濟部,針對技術股低於面額等資本安排問題,尋求變通之道。

相關官員表示,生技產業為了尋求技術移轉的機會,進行臨床實驗、生產的比率很高,當技術所有人移轉技術給公司時,公司會給予技術股,移轉技術者馬上得面臨這筆財產交易所得依面額課所得稅的問題,但實際上,這項技術還未進入產品上市階段,法令對照生技產業發展實務並不合理,也因此限制了生技產業的發展。

官員表示,台灣發展生技產業擬借鏡美國經驗,美國生技業的技術股面額可以幾近於零,一旦技術成熟、商業化,股票在市場上的價值就會水漲船高,這項政策也提供了生技技術移轉與發展的誘因。

生技公司技術團隊可能多達十、二十人,這些研發人才是無形資產,而一般生技公司技術股所占比率也可能高達20%以上。

【2007/03/0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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